【
儀表網 產業報道】為全面推進大型科研儀器面向社會開放共享,切實提升科技資源配置與使用效率,近日,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印發《關于開展2026年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績效評價的通知》(粵科函實字〔2026〕395號),正式啟動本年度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績效評價工作,明確評價范圍、內容要求及結果應用,進一步盤活全省科技資源,支撐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
據悉,本次績效評價覆蓋廣東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注冊的高等學校、
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單位,重點考評上述單位擁有的原值50萬元及以上大型科研儀器面向社會開放共享情況。除政策明確可不納入評價的情形外,所有符合條件的大型科研儀器均需如實納入評價范圍,確保評價全面、客觀。?
評價內容主要圍繞單位組織管理情況、運行使用情況和開放服務情況三大核心維度展開,績效評價數據統計及業績成果有效時間范圍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為規范填報流程,廣東省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已與廣東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實現儀器資產數據互通,各參評單位需在報送評價材料前,對平臺內本單位儀器信息進行補充完善和確認,確保數據真實、完整、可靠。?
通知明確了材料報送關鍵要求,各參評單位需按照自評表模板,在省共享平臺填報相關信息,提交后導出電子版,打印紙質版經主管部門蓋章后,于4月30日前同步提交電子材料并郵寄紙質材料。其中,對外服務記錄需區分服務對象,完整關聯服務內容、服務機時、服務金額及相關憑證,嚴禁弄虛作假。?
本次評價結果將按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分三類評定,60分及以上的單位按25%、30%、45%的比例依次評定為優秀、良好、合格等次,60分以下為較差等次。評價結果將通報各主管部門并向社會公布,實行獎懲分明的剛性約束:對評價優秀的單位給予后補助獎勵;對評價較差的單位限期一年整改,整改期內不得使用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新購大型科研儀器;對核查中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的,直接評定為較差等次并納入科研誠信失信記錄;應參加而未參加評價的單位,本年度不得使用該專項資金購置大型科研儀器。?
值得關注的是,為進一步簡化填報流程、提升數據規范性,通知明確自2027年起(統計周期為2026年度),大型科研儀器績效評價相關機時統計、服務記錄等數據將從省共享平臺直接提取,原則上不再接受手動錄入。同時,鼓勵各單位采用信息技術記錄儀器使用信息,推動自建大型科研儀器
管理平臺與省共享平臺對接,無自建平臺的單位可直接使用省共享平臺儀器管理模塊開展預約和使用登記。?
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績效評價,是深化科技資源配置改革的重要舉措,下一步將通過評價引導各單位切實履行開放共享義務,推動全省大型科研儀器資源高效利用,為科技創新提供有力支撐。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