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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產業報道】2025年9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正式印發《關于包頭市華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中重稀土金屬及稀土合金項目核準的通知》(內工信投規字〔2025〕482 號),同意該公司在包頭稀土高新區新建中重稀土金屬及合金生產線,項目總投資10000萬元,全部由企業自籌,建設期為12個月,標志著包頭稀土應用產業再添重要項目支撐。

據悉,該項目是在包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交《關于包頭市華騰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產5000 噸中重稀土金屬及稀土合金項目申請核準的請示》(包工信發〔2025〕151號)及配套項目申請報告、用地說明等材料后,經自治區工信廳審查確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號)及相關產業政策后核準實施,項目代碼為2509-150271-07-05-738376。
從項目具體規劃來看,建設地點選定在包頭稀土高新區稀土應用產業園區內的包頭市貴鑫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廠區,無需新增建設用地,通過租用現有生產車間降低建設成本、縮短建設周期。項目核心建設內容為打造一條年產5000噸中重稀土金屬及稀土合金的專業化生產線,并配套建設環保、公輔設施,產品結構覆蓋釓鐵合金1700噸、鏑鐵合金400噸、釔鐵合金300噸、鈥鐵合金300噸、鈰鐠釹金屬1890噸、金屬釤360噸、金屬鐿50噸,涵蓋多種高附加值中重稀土產品,可進一步完善區域稀土產業鏈中游加工環節。
為確保項目合規建設、綠色發展,自治區工信廳在核準通知中明確多項要求。在產業合規方面,項目禁止涉及稀土礦山開發、冶煉分離(含回轉窯焙燒、煅燒分離萃取等工藝設備)及稀土資源回收利用,需嚴格按照核準內容建設,不得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技術與裝備;在生態環保與安全方面,要求落實 “三同時” 制度(環境保護和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禁止違法違規使用及污染地下水,執行涉水污染物等量或減量置換,并在開工前完成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和審查、取水許可等報建手續;在招投標管理方面,若項目涉及《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號)范圍內內容,需嚴格遵循國家及自治區招投標法律法規。
關于項目核準文件效力,通知明確,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未開工建設需延期的,企業需在期限屆滿 30 個工作日前書面申請,延期僅限1次且最長不超過1年,逾期未開工且未申請延期的,核準文件自動失效;若需變更建設地點、投資規模、建設內容等核心事項,需按規定向自治區工信廳提交書面變更申請并獲批復后方可調整。
此外,自治區工信廳已要求包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依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履行屬地監管職責,重點防范企業擅自開工、違規變更建設內容、報送虛假信息、違反產業政策等行為,一旦發現違規違法情況需立即請示自治區工信廳依法處理,保障項目規范實施。
該項目的實施將進一步提升包頭中重稀土金屬及合金產能,助力區域稀土產業向高附加值應用領域延伸,對推動內蒙古稀土產業高質量發展、鞏固我國在全球稀土產業鏈中的優勢地位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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